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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公示

时间:2025-12-12   访问量:1014


蓬溪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

关于公布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公示


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(2024年修订)、国家文物局关于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》(文物保发〔2021〕37号)、《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》及《四川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》精神,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相关要求,蓬溪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工作经实地调查、资料整理、专家评审论证等程序,拟确定37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,现予以公示。

 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9日,公示期为期7个工作日,公示期间,如对本次文物认定有异议,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我局提出异议书。异议书需写明事由名称、事实理由、相关依据、异议人的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联系方式等事项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,我局将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、查证。匿名异议的,不予受理。

 联系电话:0825-3222080  0825-5900008(工作日9:00-12:00;14:30-18:00)

 地址:蓬溪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(蓬溪县普安街道蜀北中路592号)


蓬溪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

2025年12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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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自蓬溪文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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